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 10:12 中國經營報 作者:楊筱
雄心勃勃准備在歐盟國家開拓市場的某紡織企業老板李先生近來心情沉重。按照慣例,李先生本來准備在當地搜集客戶信息,為將來打開市場做准備。但未料想還沒動手就被當地有關組織阻止了:“你們(中國)沒有個人信息保護法,(我國)客戶資料面臨洩露的風險。”
個人信息保護法規的缺失,正在使國內企業經營活動面臨越來越多的困擾。為此,近日國 務院有關部門啟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以下簡稱《個人信息保護法》)立法程序,並已交由國務院信息管理辦公室正式起草。據悉,在未以法律形 式正式頒布之前,可能先由國務院發布行政規章。
信息洩露防不勝防
某外企員工小馬前不久買了一套樓房,沒過幾天,裝修公司電話就不斷“光顧”,高峰時每天能有10多個,令小馬很是煩躁:這些裝修公司怎樣知道自己買了房、又是怎樣得到自己的電話的呢?
個人信息洩露已經滲透到經濟生活的各個角落:生完孩子,孩子還沒回家,嬰兒用品廣告已經進了家門;打開電子信箱,每天都塞滿垃圾郵件;手機“中獎”短信更是刪不勝刪……“信息騷擾”正日益嚴重地妨礙公眾正常生活。
有知情人士告訴記者,客戶資料一般有以下幾種來源:一些與開發商素有淵源的裝修公司 可以直接從開發商處拿到業主名單;裝修公司主動和房產公司銷售部取得聯系,並支付一定費用;通過開發商內部人員得到資料,比如給售樓員一定報酬,將資料買 出。據說,一條用戶信息費用根據來源渠道、用途不同,價格從幾角錢至幾元錢不等。
記者從一位保險業朋友處得知,他的同事中就有人從一些專門收購和買賣個人信息的“生意人”那裡拿到一些潛在客戶個人資料,而從事銷售工作的推銷員、保險員之間資源共享也十分常見。
現實生活中能夠合法、合理掌握或者保存個人信息的機構很多:醫院有病人的病歷資料和 血型檔案;司法機關有當事人材料;學校有學生學習資料;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掌握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資料。這些自然人和企業的“個人信息資料”一旦 被公布或洩露,信息所有人財產甚至人身安全就可能受到威脅。
鑒於此,近年來,個人信息保護呼聲越來越高。
防范貿易壁壘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廣州律協秘書長陳舒提交建議,希望盡快出台《個人信息 保護法》,治理目前個人信息隨處洩漏的混亂狀況。據悉,目前《個人信息保護法》的立法程序正在積極推進中,在未進入今年全國人大立法程序、在以法律形式頒 布前,有可能先由國務院制定行政規章。
據悉,在《信息保護法》草案中,個人的手機號碼、家庭住址、醫藥檔案、職業情況等等都被列入法律保護范圍。此外,草案中另一個重要內容是保護公民充分了解自己信息、修改自己錯誤信息的權利。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劉智慧副教授告訴記者,世界上很多國家都有個人信息法體系,我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建設推進也有好幾年了。今後,國家公眾機構、一般企業事業單位都有保護個人信息的責任,取得個人信息的途徑應該合法,取得信息之後更要依法保護。
個人信息保護法已經成為一些西方國家設置貿易壁壘的重要借口,並且有加重趨勢。本文開首提到的李先生在國外搜集客戶信息遇阻經歷是個典型案例。
負責起草《信息保護法》的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課題組組長周漢華研究員表示:在國際貿易層面上,歐盟以及其他國家完全有可能根據其對第三國個人信息保護水平的判斷,對個人信息跨國流動做單方面限制,進而影響國際貿易的正常進行。
與其被動改變,不如主動改革。正是基於此,國務院相關部門積極推動《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