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麻州政府最近通過行政命令,宣布將於 2007 年開始,全面揚棄封閉的.doc 檔案格式,改采無法律疑慮的 ODF (Open Document Format) 檔案格式。在許多新聞稿與公聽會等等公開討論的場合,微軟一貫采取質疑麻州政府的高姿態,拒絕令新版的 Office 支援此一格式。 有人認為微軟此舉相當不明智,將是微軟壟斷市場開始松動的一個轉捩點。
儲存你我資料的檔案格式,竟然由一家公司所綁架,這本來就是匪夷所思的事。 這裡所說的 "綁架",不是文件的智慧財產權,也不是讀寫文件軟體的智慧財產權,而是檔案 格式 的所有權。 想像你自己沒有時間做筆記,於是雇用某甲,以 “你口述,他動手” 的方式幫你做筆記。 筆記的內容當然不屬於某甲所擁有; 讀寫文件的動作需要人力與工具,他向你收費也是合情合理。 問題在於他用外星文撰寫,而且不願意教你如何翻譯;你另外自掏腰包找解碼專家幫你翻譯 (軟體上稱為 reverse engineering 逆向工程),他還要循軟體專利法或 DMCA 等等法律,把你或解碼專家告上法院。
麻州的要求其實非常卑微:“我們不能讓屬於公眾的資料,為任何單一廠商所綁住”。 這並不是要求微軟開放 Office 軟體的原始碼,只不過是希望來自不同廠商的軟體可以相容而已。 就像不同廠牌的電話可以互通; 各種廠牌的傳統相機 (數位相機) 可以使用各種廠牌的底片 (記憶卡); 任何廠牌的 mp3 播放器都可以播放任何廠牌軟硬體所壓縮的 mp3 檔; ... 允許不同,才叫相容。
軟體要不要錢,是否開放原始碼,品質優劣如何,都不是重點; 允許相容與公平競爭,允許消費者有不同的選擇,這才是重點。微軟的 Office 只與自己的軟體相容 (往往還需要正確的版本),對消費者而言,是一種枷鎖,是一種毒瘾,本來就是極不符合長遠利益的選擇。 (應該說無可選擇才對,因為很多人明明知道這個問題,並不想用,但是被環境逼迫使用。)
越是卑微的要求,越容易得到多數人的支持 -- 例如要求宗教自由/言論自由等等基本人權的運動。 微軟的作為,已經強勢且過份到踐踏人權的地步。 一個具有相當消費力的麻州政府,面對資訊廠商尚且要如此低聲下氣;本來應該以顧客需求為上的廠商,居然可以不屑如此大的消費者的要求,反而還大聲指控一個說它刻意排除自己參與競標的資格,這是很有趣的現象。 過去人權不彰的時代,強有力的、可能加害人權的主體,主要是各國政府; 現在的民主政府由人民選出,一旦發生侵犯人權的事,還勉強有一些有制衡的機制。
但是今日卻有另一股勢力 -- 掌握數位科技與數位內容的國際廠商 -- 在合法的外衣之下,悄悄進行各種侵犯人權的活動。 它以游說、政治獻金,誤導消費者的強力廣告等等合法的管道及經濟的力量,強行通過一些不合情理的法律。 然而這個社會除了輿論之外,卻沒有機制可以制衡它。 甚至有時候它可以用這些走火入魔的法律 來拑制輿論 ,阻止學者發表文章 [8] 已然到達迫害言論自由的程度。
有趣的是,"政府" 面對這鼓新興的迫害人權勢力,也淪為弱勢,淪為受害者。 其實很多國家/地方政府,都已經知道微軟封閉檔案格式的危害,但很少人敢挺身而出。 先前有少數眼光長遠的勇敢政府 (諸如德國慕尼黑與巴西等等),決心揚棄微軟的產品,全面采用 GNU/Linux 等自由軟體,但是因為這些案子強調自由軟體甚於多元化,而有些民眾並不了解自由軟體的好處,所以阻力較大。 現在麻州提出的要求非常卑微,采取的態度非常低下,可以預見將有許多政府跟進,采取相同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