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象object
對象是可被感知的一個實體,有唯一的名稱、有一組表現對象的狀態屬性和對象內在具有的行為能力。比如張三這個人,他有姓名、職業、眼睛等具體狀態屬性,能實施說、跑、吃等方法。
對象,在java代碼中就是某類型的變量。
對象申明:類型 對象變量名
對象創建:對象變量名=new 類型();對象申明和創建可以一次完成。
向對象發送消息:對象名.屬性,或者,對象名.方法(實際參數列表),就是調用該對象的某屬性或某方法。
例如:
Class Testcalc{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
{
Calculator c=new Calculator(); //創建對象
C.plus (10,20)
}
}
說明:可以對某對象的屬性進行讀取和修改,也可以調用某對象的某方法。調用對象的屬性和有返回的方法,必須做進一步的加工;調用對象的無返回的方法,直接調用。
2.類class
類是具有相同屬性和方法的對象的集合,是對象集合的抽象或模板。 例如,“人”類,“狗”類,“自行車類”,“交通工具”類。
定義類:
[類修飾符] class 類名稱{
類成員
}
例如:
class Human{
String className="人類";
int age,height;
String name;
void speak(){
System.out.println("大家好,哈哈哈");
}
int getMoneyPerMonth(String workName){
...
}
}
class Dog{
...
}
class A{
...
}
3.類和對象的關系
類是具有相同屬性和方法的一組對象的集合,是抽象的概念模型,而對象是類的實例,是具體的。
4.屬性field→域
語法:[域修飾符] 類型 屬性名[=屬性值] 成員變量→和變量的申明方式一樣
5.方法method
語法:[方法修飾符] 方法返回類型 方法名([形式參數類型和名稱列表]){
方法主體內容;
}
方法返回類型:任何方法都有返回類型,一個方法如果沒有任何返回結果,則返回類型為void;返回值的類型為int型,則返回類型就為int,如此類推。
屬性和方法不能重名,方法後面有小括號,屬性後沒有小括號system.out.println()
System.out().println() 返回out方法的類型
形式參數:方法運行過程中使用的形式上的參數,采用形式參數的好處是方法運行時能根據傳入額實際參數的不同,運行出不同結果。
返回結果的方法:在方法內用以下語句: Return某值
注意:類名首字母大寫,屬性和方法不大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