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多個類中出現相同功能,但是功能主體不同,這是可以進行向上抽取。這時,只抽取功能定義,而不抽取功能主體。
抽象:看不懂。
抽象類的特點:
1,抽象方法一定在抽象類中。
2,抽象方法和抽象類都必須被abstract關鍵字修飾。
3,抽象類不可以用new創建對象。因為調用抽象方法沒意義。
4,抽象類中的抽象方法要被使用,必須由子類復寫起所有的抽象方法後,建立子類對象調用。
如果子類只覆蓋了部分抽象方法,那麼該子類還是一個抽象類。
抽象類和一般類沒有太大的不同。
該如何描述事物,就如何描述事物,只不過,該事物出現了一些看不懂的東西。
這些不確定的部分,也是該事物的功能,需要明確出現。但是無法定義主體。
通過抽象方法來表示。
抽象類比一般類多個了抽象函數。就是在類中可以定義抽象方法。
抽象類不可以實例化。
特殊:抽象類中可以不定義抽象方法,這樣做僅僅是不讓該類建立對象。
練習:
abstract 關鍵字,和哪些關鍵字不能共存。
final:被final修飾的類不能有子類。而被abstract修飾的類一定是一個父類。
private: 抽象類中的私有的抽象方法,不被子類所知,就無法被復寫。
而抽象方法出現的就是需要被復寫。
static:如果static可以修飾抽象方法,那麼連對象都省了,直接類名調用就可以了。
可是抽象方法運行沒意義。
抽象類中是否有構造函數?
有,抽象類是一個父類,要給子類提供實例的初始化。
*/ abstract class Student { abstract final void study(); //abstract void study1(); void sleep() { System.out.println("躺著"); } } /* class ChongCiStudent extends Student { void study() { System.out.println("chongci study"); } } class BaseStudent extends Student { void study() { System.out.println("base study"); } } class AdvStudent extends Student { void study() { System.out.println("adv study"); } } */ class AbstractDemo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new Student(); //new BaseStudent().study();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