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一種直譯式腳本語言,是一種動態類型、弱類型、基於原型的語言,內置支持類型。它的解釋器被稱為JavaScript引擎,為浏覽器的一部分,廣泛用於客戶端的腳本語言,最早是在HTML(標准通用標記語言下的一個應用)網頁上使用,用來給HTML網頁增加動態功能。
在1995年時,由Netscape公司的Brendan Eich,在網景導航者浏覽器上首次設計實現而成。因為Netscape與Sun合作,Netscape管理層希望它外觀看起來像Java,因此取名為JavaScript。但實際上它的語法風格與Self及Scheme較為接近。
為了取得技術優勢,微軟推出了JScript,CEnvi推出ScriptEase,與JavaScript同樣可在浏覽器上運行。為了統一規格,因為JavaScript兼容於ECMA標准,因此也稱為ECMAScript。
01、DOM基本操作
02、Window對象
03、變量
04、數據類型
05、字符串函數
06、正則表達式
07、流程控制
08、數組
09、運算符
10、函數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