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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 與 StringBuffer解析

問題一:我聲明了什麼!

String s = "Hello world!";

許多人都做過這樣的事情,但是,我們到底聲明了什麼?回答通常是:一個String,內容是“Hello world!”。這樣模糊的回答通常是概念不清的根源。如果要准確的回答,一半的人大概會回答錯誤。

這個語句聲明的是一個指向對象的引用,名為“s”,可以指向類型為String的任何對象,目前指向"Hello world!"這個String類型的對象。這就是真正發生的事情。我們並沒有聲明一個String對象,我們只是聲明了一個只能指向String對象的引用變量。所以,如果在剛才那句語句後面,如果再運行一句:

String string = s;

我們是聲明了另外一個只能指向String對象的引用,名為string,並沒有第二個對象產生,string還是指向原來那個對象,也就是,和s指向同一個對象。

 

問題二:"=="和equals方法究竟有什麼區別?

==操作符專門用來比較變量的值是否相等。比較好理解的一點是:

int a=10;

int b=10;

則a==b將是true。

但不好理解的地方是:

String a=new String("foo");

String b=new String("foo");

則a==b將返回false。

根據前一帖說過,對象變量其實是一個引用,它們的值是指向對象所在的內存地址,而不是對象本身。a和b都使用了new操作符,意味著將在內存中產生兩個內容為"foo"的字符串,既然是“兩個”,它們自然位於不同的內存地址。a和b的值其實是兩個不同的內存地址的值,所以使用"=="操作符,結果會是false。誠然,a和b所指的對象,它們的內容都是"foo",應該是“相等”,但是==操作符並不涉及到對象內容的比較。

對象內容的比較,正是equals方法做的事。

看一下Object對象的equals方法是如何實現的:

boolean equals(Object o){

return this==o;

}

Object對象默認使用了==操作符。所以如果你自創的類沒有覆蓋equals方法,那你的類使用equals和使用==會得到同樣的結果。同樣也可以看出,Object的equals方法沒有達到equals方法應該達到的目標:比較兩個對象內容是否相等。因為答案應該由類的創建者決定,所以Object把這個任務留給了類的創建者。

看一下一個極端的類:

Class Monster{

private String content;

...

boolean equals(Object another){

return true;

}

}

我覆蓋了equals方法。這個實現會導致無論Monster實例內容如何,它們之間的比較永遠返回true。

所以當你是用equals方法判斷對象的內容是否相等,請不要想當然。因為可能你認為相等,而這個類的作者不這樣認為,而類的equals方法的實現是由他掌握的。如果你需要使用equals方法,或者使用任何基於散列碼的集合(HashSet,HashMap,HashTable),請察看一下java doc以確認這個類的equals邏輯是如何實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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