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Linux系統中,每一個文件和目錄都有相應的訪問許可權限,我們可以用它來確定誰可以通過何種方式對文件和目錄進行訪問和操作。文件或目錄的訪問權限分為可讀、可寫和
可執行三種,分別以r,w,x表示,其含義為:
r w x
文件 可讀 可寫 可執行
目錄 可列出目錄 可在目錄中做寫操作 可以訪問該目錄
在文件被創建時,文件所有者可以對該文件的權限進行設置。
對於一個文件來說,可以將用戶分成三種,並對其分別賦予不同的權限:
1) 文件所有者
2) 與文件所有者同組用戶
3) 其它用戶
每一個文件或目錄的訪問權限都有三組,每組用三位表示,如:
d rwx r-x r--
第一部分:這裡的d 代表目錄,其它的有:- 代表普通文件 c 代表字符設備文件;
第二部分:文件所有者的權限字,這裡為r w x表示可讀、可寫、可執行 (目錄的可執行
指的可以進入目錄);
第三部分:與文件所有者同組的用戶的權限字,這裡為r - x表示可讀、不可寫、可執行。
由於同組用戶之間交流較多,讓他看看文件,別亂改就行了嘛。
第四部分:其它用戶的權限字,這裡為- - -,當然給我無關的人嘛,我的文件當然不但不給你寫,也不讓你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