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符合該組織的10點開放源代碼定義,OSI 可提供正式開放源代碼授權(licenses,或稱“許可”)身份。二月間從聯合創始人Eric Raymond 手中接下大位的Nelson,為這些定義新增了三點要求。
在寄給開放源代碼社區的一份聲明裡,Nelson表示,新的條款規定:授權不可與既有的授權重覆;必需以清楚、簡單,而容易了解的方式撰寫;以及把個人、專案或組織的名稱通通移至隨附的附件中,以便讓授權書可重復使用。
開放源代碼社區一直期望能夠有具體的方法有效降低開放源代碼授權的數量──目前已經超過50個。開放源代碼授權含蓋了數以千計的計劃,例如Linux 操作系統的核心,Firefox 浏覽器,Apache服務器軟件等等,以後還會有Sun 的Solaris。
授權數的增加也為開放源代碼運動帶來了實務問題。開放源代碼運動主要是借由協作的設計機制,讓每個人都可以分享、修改,並再散播程序的源代碼。
此舉也受到了OSI 聯合創始人Bruce Perens的背書。撰寫“開放源代碼定義”(Open Source Definition)的Perens在1999年從OSI 離職。
“我想這對OSI 的采用來說,是很好的條款。但我認為,它們應該屬於OSI 的認證准則,而不該屬於開放源代碼授權的定義。”
第11戒?包括知識產權權律師Larry Rosen 、惠普的Martin Fink ,及CA的Sam Gree筆記本latt也都努力在降低授權的數量,他們認為,授權過多導致了開放源代碼之間的孤立與不兼容。這意謂著,程序設計師因此而不能分享他們所有的成果。而且,理所當然的,這也意謂著要參與開放源代碼時必需花更多時間來了解新增的授權。
但Nelson的提案也引來一些批評。其中,如聖荷西州立大學“硅谷開放源代碼研究計劃”的Joel West 就回應說,“要求授權不可以重覆是屬行政細節問題,而不是開放源代碼運動的原則性問題。”
“這就好像摩西要把‘准時納稅’(Thou shalt file thy taxes on time)增加為第11戒一樣。”
Ernest Prabhakar則認為,開放源代碼定義可以維持不變,但是其他新的條款應該經由OSI 認證授權的流程另外獨立出來。
Nelson在接受專訪時表示,新條款要由OSI 董事會通過才可生效。
董事會成員已經過過該提案,但還未安排好投票的議程。
OSI 並不打算取消已經通過的授權認證,Nelson表示。他認為,推出“OSI Gold”升級認證應該可達到同樣的效果。
他進一步表示,新的條款是否能夠有效減少授權數量,還要看執行是否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