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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L第三版草案惹爭議 用戶叫好協會猛批

自由和開放源碼軟件(FOSS)的GPL(通用公共許可證)有了最新的提議草案,有些內容得到了Linux開創者的好評,但卻遭到一家行業協會的猛烈抨擊。

  解決微軟和Novell的難題?

  自由軟件基金會(FSF)近日發布了GNU通用公共許可證版本3(GPLv3)在最終確定之前的草案版本,側重於解決微軟和SUSE Linux的發行商Novell公司在去年11月達成的專利交叉許可協議帶來的問題。之前,Linux操作系統的一部分(包括內核)采用GPLv2許可證。

  GPL讓用戶有權自由研究、拷貝、修改、重復使用、共享及再發布軟件。

  Linux開創者Linus Torvalds歷來大力抨擊GPLv3的前兩版草案,尤其是GPLv3在數字版權管理(DRM)技術方面的立場。他說,自己不打算采用GPLv3作為Linux內核的許可證。

  Linus在回復要求他發表評論的電子郵件時稱,第三版草案“比前兩版草案有了巨大改進”,並強調這是他對新草案的最初看法。

  Linus認為前兩版草案存在的問題是,任由不同的項目和個人往GPL上面添加各自的限制條件,因而帶來了各種新的許可證,實際上助長了許可證泛濫現象。而在新草案中,一些根本問題基本上得到了解決。

  至於圍繞Novell和微軟協議的特殊問題是否應該在GPLv3中得到解決,Torvalds表示並不知道,仍在考慮新版本比1991年發布的GPLv2許可證是否有了進步。

  有人歡喜有人恨

  Sun公司的首席開源官Simon Phipps看了新版草案後,認為取得了一些成效。他認為許可證裡面清楚地解釋了軟件服務化,這是“受人歡迎的改進”。

  與Torvalds一樣,他也強調了第7項條款中專利方面的重大修訂。Phipps在他的Webmink博客上寫道: “前一個版本的這項條款為混合各種不同的許可證提供了基礎,但新版本似乎改動不大。我希望,我們能夠想出讓各個FOSS社區可以更容易結合工作成果的機制。”

  Sun最近成了為GPL搖旗吶喊的主要角色,它曾在去年11月做出了驚人的決定: 除了讓Java平台采用自己的公共開發和發布許可證(CDDL)外,還采用GPLv2許可證。有人認為,Sun可能希望讓其OpenSolaris操作系統同樣采用GPL。

  Phipps仍在竭力弄清楚新版草案添加上去的與微軟/Novell交易有關的條文有何影響,還特別指出了 GPLv3時間表出現的變化。他寫道: “我一直期待最終版草案出現。但我們要到夏天才能看到最終版。有幾個跡象表明,我們會看到這個許可證會有更頻繁的更新——如DRM條文的范圍可能會擴大,以適用於不同種類的設備。”

  去年12月,MySQL負責開源社區的副總裁Arno宣布MySQL改進了MySQL 5.0和MySQL 5.1數據庫的GPL許可證計劃,從“使用GPLv2或者更高版本”改為“只使用GPLv2”,決定改用GPLv3是可選性的,而不是強制性的。Arno補充說: “在新版本的GPL最終敲定之前,我們無法確定GPLv3是不是適合MySQL產品的許可證。”

  但競爭技術協會(ACT)對許可證的最新草案持否定態度,這不足為怪。這家技術游說組織過去一直反對GPLv3,尤其是與DRM有關的條文。

  ACT的執行董事Morgan Reed在聲明中稱: “GPLv3的最新版草案目的顯然在於在開源軟件和專有軟件之間豎起一面不可逾越的牆壁。”

  他認為新草案不再只是定義自由,它旨在對Richard Stallman(自由軟件基金會會長兼GPL的主要擬訂者)不喜歡的公司和商業模式進行懲罰。而且新版本過於復雜、法律條文過於含糊不清,需要全職的知識產權律師才能解讀。

  由於GPLv3還有一個草案未出台,加上每次新草案發布後許可證條文都會出現重大變化,一切都還是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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