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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Script權威指南[第六版] 第2章:詞法結構

JavaScript權威指南[第六版] 第2章:詞法結構

語法結構規定了諸如變量名是什麼樣的、怎麼寫注釋,以及程序語句之間如何分隔等規則。本章用很短的篇幅來介紹JavaScript的詞法結構。   2.1、字符集   JavaScript程序是用Unicode字符集編寫的。Unicode是ASCII和Latin-1的超集,並支持地球上幾乎所有在用的語言。   2.1.1、區分大小寫   JavaScript是區分大小寫的語言。也就是說,關鍵字、變量、函數名和所有的標識符(identifier)都必須采取一致的大小寫形式。但需要注意的是,HTML並不區分大小寫(盡管XHTML區分大小寫)。   2.1.2、空格、換行符和格式控制符   JavaScript會忽略程序中標識(token)[圖]之間的空格。多數情況下,JavaScript同樣會忽略換行符(2.5節提到了一種意外情形)。   2.1.3、Unicode轉義序列   在有些計算機硬件和軟件裡,無法顯示或輸入Unicode字符全集。為了支持那些使用老舊技術的程序員,JavaScript定義了一種特殊序列,使用6個ASCII字符來代表任意16位Unicode內碼。   2.2、注釋   JavaScript支持兩種格式的注釋。在行尾“//”之後的文本都會被JavaScript當做注釋忽略掉的。此外,“/*”和“*/”之間的文本也會當做注釋,這種注釋可以跨行書寫,但不能有嵌套的注釋。   2.3、直接量   所謂直接量(literal),就是程序中直接使用的數據值。   2.4、標識符和保留字   標識符就是一個名字。在JavaScript中,標識符用來對變量和函數進行命名,或者用做JavaScript代碼中某些循環語句中的跳轉位置的標記。JavaScript標識符必須以字母、下劃線(_)或美元符($)開始。後續的字符可以是字母、數字、下劃線或美元符(數字是不允許作為首字符出現的,以便JavaScript可以輕易區分開標識符和數字)。   出於可移植性和易於書寫的考慮,通常我們只使用ASCII字母和數字來書寫標識符。   JavaScript把一些標識符拿出來用做自己的關鍵字。因此,就不能再在程序中把這些關鍵字用做標識符了:     JavaScript同樣保留了一些關鍵字,這些關鍵字在當前的語言版本中並沒有使用,但在未來版本中可能會用到。     在普通JavaScript代碼中是合法的,但是在嚴格模式下是保留字:   implements let private public yield interface package protected static   嚴格模式同樣對下面的標識符的使用做了嚴格限制,它們並不完全是保留字,但不能用做變量名、函數名或參數名:   arguments eval   JavaScript預定義了很多全局變量和函數,應當避免把它們的名字用做變量名和函數名:     2.5、可選的分號   和其他許多編程語言一樣,JavaScript使用分號(;)將語句(參見第5章)分隔開。這對增強代碼的可讀性和整潔性是非常重要的。   需要注意的是,JavaScript並不是在所有換行處都填補分號:只有在缺少了分號就無法正確解析代碼的時候,JavaScript才會填補分號。   通常來講,如果一條語句以“(”、“[”、“/”、“+”或“-”開始,那麼它極有可能和前一條語句合在一起解析。   有些程序員喜歡保守地在語句前加上一個分號,這樣哪怕之前的語句被修改了、分號被誤刪除了,當前語句還是會正確地解析。   但有兩個例外。第一個例外是在在return、break和continue和隨後的表達式之間不能有換行。   第二個例外是在涉及“++”和“——”運算符(見4.8節)的時候。這些運算符可以作為表達式的前綴,也可以當做表達式的後綴。如果將其用做後綴表達式,它和表達式應當在同一行。否則,行尾將填補分號,同時“++”或“——”將會作為下一行代碼的前綴操作符並與之一起解析。

JavaScript權威指南(第6版) PDF中文版+英文版+源代碼  下載地址:http://www.linuxidc.com/Linux/2013-10/910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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