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你們去爭論木桶上還有哪塊板更短。但是盜版,俺認為是在桶底鑽的一個洞。”
——網友ZhangIII
我們失去了什麼?
下面是北京大學企業研究中心《軟件工程師在流失》一文中所列舉的幾個真實的例子:
夏先生,清華碩士學位。畢業後去了一家國內民營企業作軟件開發,工資並不低,大約是4000元左右。可是夏先生覺得自己的技術產品在市場上沒有銷出去多少。1999年初,夏先生成功地簽證去加州。夏先生並不抱怨他的前中國老板,因為他的產品沒有賣出去幾套,……公司裡面大部分產品都是盜版的犧牲品。
金先生,軟件工程師,是一個老程序員了,他現在正在籌集資金,准備開辦自己的飯館。他覺得,"更重要的是,開飯館也不用擔心被盜版了"。
高先生,27歲,在國內某知名軟件公司工作。高先生寫的幾個產品,都遇到過嚴重的盜版,因為收益差,公司後來干脆終止了一個產品的開發。
魯先生,軟件工程師。魯先生與公司建立寫出的軟件分成的關系。可是魯先生發現,就是按照分成的方法,收入也沒有多到哪裡去,主要還是市場盜版太嚴重。1999年中,魯先生離開公司,尋找自己的新的出路。
盛先生,原供職於一家中國軟件企業,是幾個主要程序員之一,由於感到盜版嚴重,前途沒有保障,1997年加入××跨國軟件公司。
江女士,碩士,資深的單片機工程師,由於對於國內軟件市場喪失信心,現准備去新加坡工作。
因此,北京大學企業研究中心的文章總結說:“大部分軟件工程師流失到國外或者到其他行業,主要原因是盜版限制了企業的收益,從而限制了軟件工程師的收益,他們流失到收益率更高的其他國家的軟件市場中去了,或者流失到了國內收益率更高的其他行業去了。”
再讓我們看看盜版對軟件企業的影響。下面是幾個媒體所報道的、恐怕大家都知道的例子:
“中國軟件業一開始就是不良的環境,我在這環境已干了十幾年,但得到的回報少而又少。”北京中文之星數碼科技公司總裁張一方坦言。據了解,該公司推出一種新產品的第3天,盜版產品已在市場上出現。在大約300萬使用該公司產品的用戶中,正版用戶寥寥無幾。張一方呼吁:為了中國軟件業的明天,請拒絕盜版,選用正版!(《中國青年報》2001.3.16 劉元)
朱笑新是深圳和誠科技公司的總經理,由於盜版,他不得不於去年5月宣布停售一套辦公管理系統軟件《和誠小秘》,盡管這套軟件前後投入研究費用近1000萬元,廣告費500多萬元。該軟件1995年銷售兩萬套,成為'95中國軟件協會推薦的優秀產品。由於盜版猖狂,產品到1997年基本滯銷。一套很有希望的國產軟件就這樣黯然退出市場。
Adobe公司是美國著名軟件企業,在全球40多個國家設立了分公司或代表處。在中國,很多廣告公司、印務公司、報紙、雜志社、出版社等等都在用Photoshop軟件,但Adobe沒有贏利,其直接後果是北京代表處裁人50%。Adobe公司的皮卓丁非常動情地說:"盜版軟件的影響,對於國外軟件公司只是傷及皮毛,但對中國軟件產業卻是傷筋動骨、致命性的打擊。它毀掉的是整個中國的軟件市場。如果盜版軟件再這樣大肆泛濫,那麼明天由誰來撐起中國民族軟件產業的這一片天空呢?"(《市場報》2001年01月18日第六版)
業界較知名和成功的共享軟件創作者WebHunter,據說就是被盜版迫離了原來頗為成功的應用軟件研發的,他在IT業界論壇關了盜版的討論中指出:國內軟件不好搞的病根是盜版。他說:“軟件業最大的悲哀是人們不買軟件。盜版使得國內搞軟件的人失去了良性循環的可能性,就不要再談發展了。……美國的稅收問題比國內還要嚴重(賺了兩塊錢還要分給山姆大叔一塊),但是重要的是,他們賺錢了,他們可以花錢買他們沒有的東西(現代化的管理人才,懂軟件工程的工程師,可以請MBA做財務,可以請銷售天才做營銷),總之,他們能進入良性循環。他們能做到的根本原因是:用戶買正版軟件。”
由信息產業部電子知識產權咨詢服務中心和計算機世界市場研究中心聯合推出的《中國軟件產業社會環境調查研究報告》指出:有26%的軟件企業認為,盜版是目前中國軟件產業發展面臨的最大障礙。
該報告還指出:接受調查的軟件企業普遍認為,"最終用戶盜版"是對軟件產業危害最大的盜版形式,其次才是“生產盜版軟件”和“銷售盜版”。(傅繼紅《中國經濟時報》2000年09月05日)
最終用戶盜版行為包括:
一、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復制)使用享有著作權的軟件產品。
二、軟件安裝台數多於所購買的軟件使用授權數,或服務器的某一軟件用戶數量超出該軟件許可協議中規定的限額。
網上調查結果:近七成網友選擇購買盜版軟件。
新華網去年11月報道,數家知名軟件企業匯集深圳,召開“2000軟件業反盜版高峰研討會”。會議公布的一項調查表明:中國的綜合盜版率每增加10個百分點,軟件銷售額將減少39.7億人民幣,經濟活動總量將減少67.76億人民幣,而銷售額和經濟活動總量的減少將直接和間接地損失13170個就業機會。
而據有關調查表明,許多應用軟件的正版使用率只有2%-5%。 (WPS目前的正版率只有2%)
把這些數字聯系起來,我們就可以估算出盜版的危害有多麼嚴重。
在IT業界論壇關於軟件盜版的討論中,中心發言者網友幼蟲激奮地說:“今天,我們的軟件產業仍然千瘡百孔、百廢待興,其中的因素有很多,但最根本的因素是盜版的深入人心。軟件本該是高投入、高風險、高產出的行業,現在卻幾乎賺不到錢,這個行業又怎麼可能得到長足的發展呢?所以解決盜版問題雖然不一定就能搞好軟件產業,但不解決盜版問題就肯定搞不好軟件產業。……說到這裡,我想對大家說:插在民族軟件腰眼上這把刀,正是你、我、他和所有使用盜版的中國人自己親手捅進去的!”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吳敬琏指出:“不能不承認,對知識產權的保護不夠,是我們軟件業落後的一個重要原因。”
在市場經濟時代,在道德的約束力衰微的時代,只有經濟是強有力的。當一個單位或企業不能夠再使用盜版而必須要花錢買正版軟件的時候,他們才會認真地去考慮軟件價格,因為價格直接影響到單位的預算開支或企業的生產成本。究竟是選擇使用微軟的Office呢,還是使用金山的WPS,還是使用Linux上免費的StarOffice?是使用Windows呢,還是使用Linux?用Adobe呢,還是用便宜一點但卻還是可以滿足需求的另外一種圖象處理軟件呢?按照經濟規律,任何有理智的人都會努力花最少的錢去完成任務。於是,單位和企業就會只花錢去購買自己需要的軟件功能,這樣,不同層次的軟件都會有其自己的用戶層,都可以在同一層次內進行競爭與盈利。
只有在這種較為正常的市場條件下,中國應用軟件才可以獲得一個公平競爭的機會。目前,這種機會是絕不存在的,因為競爭的對手是兼價或"零價"的盜版。
確實,爭論盜版是否是中國軟件業的"最"致命的病,意義並不大。只要認識到它的巨大危害就足夠了。現實生活中,許多事物是緊密關聯的。大家普遍指出的中國軟件業的缺陷,除了盜版之外,就是:急功近利缺乏長遠目光、缺少資金、規模小、開發不規范、小打小鬧缺乏核心技術、缺乏管理人才、缺乏高層次人才、忽視實際用戶需求、產品質量差(可用性差(功能差、用戶界面差)、可靠性差)、服務差、低水平重復、人才流失、開發隊伍不穩定、缺乏好的產業政策、……。這一系列的缺陷,絕不能孤立來看,也不可能單一地去糾正。當一個應用軟件只有短短的3個月、甚至只有3個星期的市場銷售壽命的時候,誰能夠指望它的開發者能夠以一種長遠的眼光來看待它呢?當開發者血本無歸時,他又怎麼能繼續改進產品呢?他又何來資金去研制新產品和擴展業務呢?哪會有投資者會把錢投進這種"黑洞"呢?企業又何來資金培訓員工和改進其開發過程呢?生產好產品的企業,又怎能通過市場競爭脫穎而出,不斷成長擴大,把落後的對手企業購並過來加以改造、提高層次,成長為大企業呢?當一個產品的命運並非主要地由它的產品及服務質量決定的時候,質量怎能得到重視呢?當設計與技術都不能對產品的成功有任何影響時,它們怎麼會被高度重視呢?……
十多天前,我們都看到這麼一個頭條新聞:信息產業部投資中軟紅旗公司支持Linux在中國的發展。但是,希望大家都不要忘記,Linux在中國的全面成功,必然要包括在Linux桌面系統的成功,而Linux桌面系統的成功,除了改進Linux桌面系統的易用性之外,關鍵就是Linux應用軟件的成功。據筆者所知,然而,至今中國還沒有任何一家主要的軟件公司開發Linux應用軟件,盜版的威脅可以說是其中的一個原因。
同時,事實也證明了,中國軟件業不可能丟掉應用軟件這一塊市場去發展。有些人天真建議,鑒於中國軟件市場的不成熟,那就走出去,學印度那樣去賺錢。然而,中國的軟件人員要大規模走出,條件上還有一段差距,而且這"不成熟"的中國國內軟件市場並非印度當年因"無國內市場"而背水一戰向外發展,中國國內市場還可以讓一大批中國的軟件公司半死不活地存在。這就是極具諷刺意義的中國國內軟件需求的"反作用"。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關於"最終用戶盜版"問題,曾有過一種意見認為按照中國國情,只應實行"正常水平"的軟件知識產權保護,認為打擊"最終用戶盜版"屬於"超世界水平"知識產權保護。(上海大學教授、律師壽步《軟件侵權如何界定——從微軟訴亞都案說起》《計算機世界》1999.9.8、 《正常水平還是超世界水平——再論軟件侵權的界定》1999.9.13) 可以說,業界的實踐與市場數據已經證明了這種脫離實際的意見的錯誤。
關於信息產業部與國家版權局自去年11月初開始聯合修訂《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的行動(新《條例》對用戶使用未經允許的軟件的法律性質問題做出了進一步的明確。),一些媒體的報道反映了部分人的認識,他們認為這之所以緊迫,只是為了不要影響我國入世貿的進程。他們並沒有認識到這對於中國軟件業的重大意義。錯誤的認識如果發生在制定政策及執法的掌權者身上的話,新《條例》的真正實施將大打折扣。
加州伯克萊市的故事
高科技界恐怕無人不知道美國的伯克萊加州大學,國內不少學者都來這兒學習過。若干年前,舊金山灣區的人戲稱伯克萊為世界上的"第四個社會主義國家"(其余3個是:中國、古巴和朝鮮),原因是伯克萊市市民投票通過的一些法例。其中一個法例是房屋租金管制:規定房東每年升高租金的百分比上限,並且把上限定得很低。法例開始實行時,伯克萊市的租金確是低於其他城市,然而幾年之後,卻發現沒有人在此發展房地產了,破損了的出租房捨得不到適當的維修,不少房東干脆退出了出租市場。於是,可供租賃的房子越來越少,城市越來越破舊。最後,還是市民們投票通過了解除租金管制的議案。
從中,我們是否可以悟到一些道理呢?
打擊盜版的世界動態
那麼,世界上的其他地方,是怎樣對待盜版問題的呢?下面是媒體報道的幾則消息:
一、美國也在忙著打擊盜版
商業軟件聯盟(BSA)宣布,從6月26日起在美國全國開展首次年度性盜版軟件"清剿"周。這場聲勢浩大的、全國性的運動旨在"清除"工作場所中的軟件盜版。
二、香港用盜版可能入獄
香港知識產權新條例將於4月1日生效,屆時在正常商業行為中,不管雇主還是雇員,使用盜版電腦軟件及其他盜版物品均屬違法,後果可致入獄。香港知識產權署助理署長馮淑卿日前稱,新法例在刑罰方面並沒有改變,最高監禁期仍是4年,每件侵權復制品可判罰5萬港元,但何謂犯罪行為,則比過去列得更清楚明白。
香港律師伍兆榮解釋,除海關可向懷疑侵權者起訴外,一般市民或商家也可向法庭申請民事搜查令,進入被懷疑的公司,搜查有關證據。(人民網)
三、嚴禁使用盜版軟件 德黑蘭谷氣氛緊張
隨著從5日開始的政府打擊盜版軟件活動的正式展開,以電腦作業為必需的德黑蘭谷的風險企業都捏著一把汗。政府只是說截止4月末以全國1500多個機關和企業為對象進行集中打擊,但對於打擊對象和日程以及范圍根本無法做出預測,……
我們該怎樣決策與行動
一般說來,最終用戶有兩大類,第一類是在日常的工作與生產活動中使用軟件,亦即是單位和企業用戶;第二類是個人的非營利性使用。學校的教學使用是一種較為特殊的情況。
當然,理想的狀況是,所有這些用戶都用正版。但飯得一口口地吃,在打擊盜版的工作中,第一步的目標應該明確地定為促使單位與企業使用正版軟件。達到了這第一個目標,中國軟件業的應用軟件開發及銷售廠商的將會獲得一個生存與發展的機會。(對於娛樂性軟件,這個目標恐怕沒有什麼幫助。)
如何去達到這一個目標呢?看來主要有兩種做法。第一種做法是只打擊制作盜版者;第二種做法是既打擊制作盜版者,又監察單位與企業的正版使用情況,處罰非授權使用。
對比一下國務院《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十八號文)規定條文的第三十三、第三十四條,我們可以發現,在打擊盜版方面的規定有了極大的進步(“任何單位在其計算機系統中不得使用未經授權許可的軟件產品。”),但仍有明顯的不足。它只強調了“加大打擊走私和盜版軟件的力度”,指出了時間、行動任務與實施部門;而對於如何監察“任何單位在其計算機系統中不得使用未經授權許可的軟件產品”,則相對來說力度不夠。而恰恰這正是對軟件業造成致命打擊的“最終用戶盜版”。
第十章 知識產權保護
……
第三十三條 為了保護中外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任何單位在其計算機系統中不得使用未經授權許可的軟件產品。
第三十四條 加大打擊走私和盜版軟件的力度,嚴厲查處組織制作、生產、銷售盜版軟件的活動。自2000年下半年起,公安部、信息產業部、國家工商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版權局和國家稅務總局要定期開展聯合打擊盜版軟件的專項斗爭。
應該指出,十八號文的第八章“采購政策”中的第二十六條:“企事業單位所購軟件,凡購置成本達到固定資產標准或構成無形資產的,可以按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進行核算,經稅務部門批准,其折舊或攤銷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2年。”是一條鼓勵支持企事業單位使用正版軟件的重要規定。
在"2000軟件業反盜版高峰研討會"上,深圳市版權局版權處處長曹宇說:"由企業牽頭來倡導反盜版,我們感到由衷的高興。但如果今後還是由企業唱主角,我們就會感到悲哀了,因為,政府的責任就是淨化社會環境。"
我完全贊同業界一位資深人士張學軍的意見:因為人民給予政府立法與執法的權力,因此,維持市場秩序是政府的責任,在中國的盜版傷害整個民族軟件業的這一點上,政府是在"犯渎職罪"。雖然目前尚沒有人可以在法律上追究政府主管部門的失職,但身在其位的公僕們,自己應當好好檢討一下。
媒體報道:在最近的一次有關會議上,國家版權局版權司王化鵬司長告訴大家:"我們現在正向國家立法機關和國務院報送有關新的《著作權法》修改方案,這裡特別加強了打擊盜版的措施,如取證、賠償、取證責任的便利。另外,還制定了新的《軟件保護條例》,條例中重要的一點就是將未經許可使用安裝軟件的行為作為侵權。……有這規定後,至少我們要求機關、企事業團體使用正版軟件,寧可把購買硬件的費用拿出一塊來購買軟件,也是對我們軟件產業、網絡產業的支持。"
從這段報道,我們也只是看到了"至少我們要求"這麼一種措詞,還是缺乏可操作的嚴厲監察處罰措施。希望具體的文件裡面並非如此,否則,所有的這些新政策、新條例、甚至新法律,都還是一紙空文,無法堵住中國軟件業底部的大洞。
作為軟件業的學習榜樣,下面是一段有關上海出版界如何打擊盜版的報道:
“聯手打擊,是當前嚴厲打擊盜版活動的有效措施之一。1998年9月,上海成立了以圖書出版者、作者、音像制作者、電子出版物制作開發者為主體的反盜版聯盟,與公安等部門配合,出動數以千計執法人員,查處500多起侵權盜版行為。在打擊過程中,上海逐步形成了一個發現、檢舉盜版、調查和處罰盜版的反盜版工作機制,成立了專門承擔盜版調查取證和版權執法檢查的上海市版權局執法檢查隊,與反盜版聯盟會員單位以及出版、公安、工商等聯合打擊不法分子的侵權盜版行為。”(《中國青年報》)
在軟件產業上,我們經常把中國與印度進行比較,領導們帶團出去參觀,回來作報告,呼吁中國軟件業要走出去。是的,我們也要走出去。但是,放著一個潛力大大超過印度的中國國內軟件市場不去努力搞好,實際上是不懂得競爭。到頭來,這更成了世界上的另一個笑柄:中國人自己糟蹋了自己的前途。況且,我絕不相信一個連自己國家的軟件市場都搞不好的產業界,能成功地走向世界。
不要以為我們國家、我們的產業是天生的落後。五十年代初期,我們與亞洲的其他國家在經濟上曾站在同一起跑線,直到八十年代初,我們與印度在軟件方面也處於同一水平,但今天為什麼是這樣!?我們必須正視自己的決策失誤所帶來的損害。
今天,是否認真地打擊盜版,特別是打擊單位與企業的"最終用戶盜版",看來是一個隨意的決定,有與沒有這個決定,下個星期大家也許還是同樣地工作和生活。這種狀況大概與五十年代批判馬寅初的"新人口論"時一樣,大家都覺得"天不會塌下來",於是乎,"錯批一人,多生三億",中國今天就背負上了如此沉重的人口包袱,據《光明日報》的一篇文章指出,中國為此要付出代價長達一百年。今天的下崗問題、教育問題、污染問題、……,一句話,我們今天的落後,無不與這膨大的人口數目有關。由於沒有嚴厲地打擊盜版,中國的軟件業已遭受了嚴重的損害,因此,政府中負有責任的公僕們,必須好好地為了我們的子孫去作出決策。
國家科技部長徐冠華在"國家火炬計劃軟件產業基地建設下作會議"上指出:"我國軟件業近期若上不去,中華民族難免重蹈喪失機遇的覆轍。"這是非常實事求是的說法。
讓我們來分析一下,目前,世界的“新經濟”正在走向低潮,依賴於美國市場的印度軟件出口業必將受到直接的影響,正如目前美國已大量減少H1簽證工程技術人員的需求、甚至大批在美持有H1簽證人員在裁員聲中首當其沖一樣,美國發外加工的軟件合同一定會減少。這種情況會引起兩種反應:
一、受到沖擊的印度軟件出口公司一定會加強競爭,這使得中國軟件企業走出去的阻力加大。
二、中國軟件人才外流一定會減少,甚至會有一批H1簽證持有者會回國。
這也就是機遇:
一、亞洲金融風暴中,中國受影響較小,是因為有自己較獨立的市場。這次的以美國"新經濟"為首的波動,其影響尚遠未完全展開。中國的國內市場應當再次發揮作用。過多地期望近期內軟件出口創收,可能並不現實。
二、大力擴展國內軟件市場,應當是軟件業發展的一個主要努力方向。印度暫時還不具備像中國一樣的國內市場潛力,但他們正在努力趕上來。印度從來沒有忘記六二年入侵中國時所受的恥辱,他們覺得在軟件出口上已占優勢,在某些軍力上也已領先,他們已經在各方面開始向中國挑戰。當然,我們應當歡迎競爭。
三、國內市場實際上可以成為國際市場的前導,軟件產業如能在國內有肥沃的土壤健康成長,下一步就可走向世界。我們不要局限於想象走向世界就是印度式的"對外加工",我們完全可以並且應該有更大的理想。如果我們不白白浪費掉中國的國內軟件市場潛力優勢,我們可以干出更宏偉的事業。為什麼就不可以想象中國有應用軟件走向世界?!
四、這是吸收、培養人才,組織隊伍,提高企業素質的大好時機。
五、上面各點,完全依賴於國家提供一個良好的政策環境和市場環境。十八號文在經濟政策上的規定得到落實的話,應當是一個非常不錯經濟環境;但市場環境則有待於對打擊盜版的政策制定及執行。看來我們現仍在浪費寶貴的時間。十八號文出來又快一年了,我們也許已經有了五千年的歷史,不需要像那些只有兩百年歷史的人那樣重視一年半載。
六、損害市場環境的,除了盜版以外,就是一些不正當的政府權力干預,實質是權力腐敗。看上去並非為某個個人謀利,實質上是為了某部分的人而破壞公平的市場競爭。(本文專注於討論打擊盜版,因此不對這問題進行展開討論。)
建議
在具體的決策與行動上,筆者認為要注意兩點:
第一、一定要盡快定出嚴厲的、可操作的打擊“最終用戶盜版”的法律規定以及執行措施。盡早讓單位和企業知道他們必須往什麼方向走。也讓整個軟件業界對一切將會產生的效應早日有充分的准備。
第二、應該適當地給出一個最終實施日期,從法規的出台到最終實施這段時間,是給予用戶與軟件產業界一段時間去作出准備。應當認識到"最終用戶盜版"的廣泛及嚴重,因此,對於用戶來說,他們要對自己的軟件需求有一個認識,也要對市場上的各類軟件及廠商進行了解,從而可以作出適當的軟件選購選擇。同時,用戶也需要在財務預算上為軟件采購、為新軟件的安裝、為新舊軟件數據轉載、為新軟件人員培訓作准備。對於軟件企業,特別是那些應用軟件的生產企業來說,新法例的執行對他們說來是一個市場條件的翻天覆地的變化,他們需要一段時間來對這個變化作出調查、計劃和調整。比如說,市場對軟件、培訓和服務的需求變化,競爭形勢的變化,自己的企業如何因應等。這可能涉及產品功能的增改、新產品的研制、人力資源的增加、尋求新的投資、價格重訂、銷售及服務力量的增強、銷售渠道設置的增改、市場運作的改變等。
機不可失,時不待我。希望中國軟件業能邁好這一步。(雁鳴 美國 硅谷 2001/3/25)
——作者雁鳴(E-Mail: [email protected])授權轉載
原文參見:Chinabyte-硅谷寄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