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Linux教程網
Linux教程網
Linux教程網
Linux教程網
您现在的位置: Linux教程網 >> UnixLinux >  >> Linux綜合 >> Linux資訊 >> Linux業界

開源軟件:GPL“動手術”

最近,GPL 的一次“手術”,讓開源軟件領域震動不小。數周前,自由軟件基金會(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FSF)發表了通用公共許可協議(General Public License,GPL)3.0 版第二版草案。該草案撰寫人、自由軟件之父Richard Stallman 希望通過這次手術“切除”一些長期困擾自由軟件發展的障礙。然而,業內人士卻擔心此次修改將引發開源軟件領域的長期震蕩。

  Linux 之父Linus Torvalds 公開表示,由於新版本要求在涉及數據版權管理(DRM)時,修改者必須公布相關硬件信息,這完全超出了自由軟件開發人員的責任。他認為,這種舉動將會把自由軟件的發展引向面向商業專用軟件的戰爭, 而非合作。所以Torvalds 宣稱,Linux 操作系統內核發布仍然將繼續遵循GPL 2.0 版本,而不會采用新的3.0 版本。據CNET new.com 報道,Torvalds 在Groklaw 法律討論網站上激烈抨擊了GPL V3.0 所修改的內容——“GPL V3.0 是一個徹頭徹尾的災難”。同時,他還質疑了GPL的修改流程,認為GPL V3.0 草案的12 個月公開討論期形如虛設,因為他所提出的建議根本沒有被采納。

  業內人士擔心如果GPLV3.0 得不到廣泛支持,那麼GPL V2.0和V3.0將會把開源領域分裂成兩個陣營

  此外,參與了GPL V3.0修訂的惠普也對其不是很滿意。銷售Linux 服務器的惠普雖然支持GPL V3.0 第二版草案中有關DRM 的條款,但惠普也擔心GPL V3.0針對軟件專利保護的修訂會威脅到用戶專利。

  不過,雖然各方質疑不斷,但Richard 卻認為,作為上世紀90 年代的產物,GPL V2.0 已經不能完全保護自由軟件的當前發展,這次“手術”勢在必行。

  誕生於1989 年的GPL,是建立在CopyLeft 版權條款上的自由軟件許可證。GPL 2.0 版自1991 年發布以來,他已經成為包括Linux 操作系統內核在內,成千上萬個自由軟件項目的標准通行證和法律保護依據。但是,由於GPL 條款設計不完善,15 年來,GPL V2.0 一直沒能真正保護自由軟件不受來自軟件專利訴訟的威脅,也無法對新軟件技術與GPL軟件互相滲透時的法律邊界做出清晰定義。比如,當數字版權管理(DRM)技術與GPL 授權軟件混合使用時,自由軟件就可能會在法律糾紛上處於劣勢。

  這些法律糾紛和隱患隨時都可能給在商業應用環境下布署開源軟件的CIO和組織帶來麻煩。Richard在捍衛自由軟件精神的同時,其實也是在保護組織的軟件投資。今年2月,在自由及開源軟件開發者歐洲會議上,Richard闡明了GPL V3.0的4個所想解決的重要問題:軟件專利;與其他許可證的兼容性;源代碼分割和組成的定義;數字版權管理沖突。

  按照FSF 的計劃,GPL V3.0 最終版本將會在明年年初發布,目前其正處於第二草案的意見征集中。不過,業內人士仍然擔心如果GPL V3.0 得不到廣泛支持,那麼GPL V2.0 和V3.0將會把開源領域分裂成兩個陣營。 (周源)

  

《IT經理世界》




Copyright © Linux教程網 All Rights Reserved